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印刷行业秩序,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数字印刷管理办法》《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等法规,我局决定依法注销以下企业的《印刷经营许可证》,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企业被注销《印刷经营许可证》后,不得再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021年12月15日
日期: 2021-12-24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印刷行业秩序,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数字印刷管理办法》《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等法规,我局决定依法注销以下企业的《印刷经营许可证》,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企业被注销《印刷经营许可证》后,不得再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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