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2022年4月30日有效期届满且未完成2022年出版物年度核验工作的单位,现注销其出版物经营许可。如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联系电话55569211。
特此公告。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023年7月31日
日期: 2023-08-03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2022年4月30日有效期届满且未完成2022年出版物年度核验工作的单位,现注销其出版物经营许可。如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联系电话55569211。
特此公告。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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