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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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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地区期刊出版单位: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1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2021年度期刊核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时间

  2021年度期刊核验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至6月30日。其中,网上填报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至5月15日,现场核验时间为2022年5月9日至6月30日。

  二、核验流程

  1.网上数据填报。北京地区所有期刊按照要求时间,通过“期刊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平台”(http://qknj.capub.cn:3000/)进行数据填报。

  2.期刊现场核验。重点抽检期刊在网上数据填报审核通过,完成北京地区期刊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后,下载并打印纸质版一式三份,经主管主办单位盖章,连同全年样刊、2021年度连续3期的“三审三校”单(复印件加盖出版单位公章)、主编岗位培训证等材料,5月9日起前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三层A岛接受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全面检查。非重点抽检期刊在通过网上数据审核后不用下载打印纸质材料,不进行集中样刊检查,可携带出版许可证副本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A岛加盖年度核验章。期刊数量在40家以上的期刊,可由主管单位联系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传媒监管处约定时间统一加盖2021年度核验章。

  三、核验重点

  深入检查期刊的出版导向、出版质量、出版活动等方面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出版运行情况。期刊是否按照批准的刊期正常出版,是否存在未经备案擅自休刊、休刊超期、长期无法正常出版等问题。是否按有关规定及时缴送纸质版及数字版样本。

  2.出版导向情况。期刊及其主管主办单位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做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期刊及所办新媒体是否刊发存在内容导向问题的文章。

  3.出版质量情况。期刊是否做到树立精品意识、严格落实制度,按照《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等要求,加强对选题、内容、编校、印制各环节的审核把关。是否存在编校差错率高、印制质量差等问题,学术期刊是否存在学术质量、出版质量低下等问题。

  4.主管主办单位责任落实情况。期刊主管主办单位是否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职责,全面履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责任,主动加强期刊阵地建设和管理。期刊主管主办单位与出版单位是否属于挂靠关系。

  5.期刊及从业人员遵规守纪情况。期刊是否存在转让出版权、违规承包、超越办刊宗旨、滥发质量低劣论文等违规问题。期刊主要负责人是否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职责,是否存在挂名、缺位等问题。期刊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虚假新闻、新闻敲诈、违规发稿等问题。

  6.期刊融合发展情况。期刊是否积极应对传播环境变化,运用新型传播手段,提高优质数字内容到达率和影响力。是否按照“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的要求加强新媒体管理,严格内容把关,强化队伍建设管理。

  四、工作要求

  各期刊出版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工作。被重点抽检期刊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限完成现场核验。没有特殊理由,不按期参加年检的期刊一律按期刊缓验处理。请各期刊出版单位严格遵守防疫要求,自觉维护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秩序,确保期刊核验工作顺利进行。

  (填报咨询电话:55569350  技术支持:022-22145955、022-22145159)

  附件:北京地区2021年度期刊年度核验抽检名单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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