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信息 > 通知公告 >  新闻出版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出版物印刷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分级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2-06-15     

分享:

各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各出版物印刷企业:

根据《北京市推进出版物印刷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市新闻出版局决定开展出版物印刷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分级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级范围

2022年,试点开展一级企业、二级企业的评价分级工作。在北京市依法注册并取得市新闻出版局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出版物印刷且主营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不含主营报纸印刷)的企业。

二、职责分工

市新闻出版局全面负责组织出版物印刷企业评价分级工作,各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区企业的初评工作。

受市新闻出版局委托,北京印刷协会负责收集申报材料、组织实施踏勘、承办评审会议等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企业申报。对照评价分级标准自评达到二级企业条件的单位,于6月23日前向所在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二)区级初评。各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完成初评,并于6月27日前将参评一、二级企业的推荐名单报市新闻出版局,将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北京印刷协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皋路129号,联系人:张廷海,电话:13901004055,66037300)。

(三)市级终评。市新闻出版局于7月中旬完成二级企业复核、评定出一级企业。

(四)公示发布。在市新闻出版局官网公示及发布一、二级企业终评结果。

四、申报材料

1.《北京市出版物印刷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分级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获得各项认证资质证书和奖项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5.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6.企业捐赠凭证(复印件)。

7.企业员工花名册。 

五、评定条件

(一)一级企业评定条件

实行总量控制,每个评定周期内,一级企业数量一般不超过出版物印刷企业总数的10%,试点期每年一般不超过8家。按照《北京市出版物印刷企业高质量发展一级、二级企业量化考评标准》,参照考评结果的从高到低排序,同时应达到以下条件:

1.经营良好。上一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且近两年连续实现盈利。

2.质量较高。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近两年在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印装和环保质量抽检中未出现产品批质量不合格的问题。

3.经营规范。严格遵守《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泄密事件。

(二)二级企业评定条件。

1.资质合格。在北京市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并且经营场所地址与《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保持一致;参加当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

2.绿色环保。通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环保绩效评级不低于C级。

3.管理规范。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经营良好。上一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且实现盈利。

5.装备较好。有两台(含)以上在用四色及以上对开印刷机;有一套(含)以上胶装(精装、骑订)联动线。

6.注重质量。有质量管理部门和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7.守法经营。遵守《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两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泄密事件。

8.信用良好。未进入信用中国(北京)黑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开展评价分级是我市精准促进出版物印刷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并将依据《北京市出版物印刷企业绿色化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奖励。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申报,严格审核,做到应报尽报、准确申报。

(二)严守纪律,公平公正。各相关单位要严守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评价标准和评审程序;各企业要如实填报相关材料,不漏报、不虚报,做到客观严谨、公平公正。

(三)加强防疫,确保安全。要严格遵守防疫规定,收集申报材料和踏勘核查等工作要以“非接触”和远程视频的形式为主,确保疫情“零感染”。

 

附件:1.各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联系人名单

   2.北京市出版物印刷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分级申报表

(印刷发行处联系人:张书利,电话:55569213)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022年6月2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版权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