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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报纸核验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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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各报纸出版单位: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1年度报纸核验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报纸核验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验时间

  2022年3月21日至4月29日

  二、核验重点

  全面核验报纸出版导向、出版质量、经营发展等情况。重点核验以下内容:

  1.报纸主管主办单位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履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职责;报纸出版单位及主管主办单位在改革改制后,资本结构中是否存在非公有资本成分。

  2.报纸及所办新媒体内容是否坚持正确导向,是否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是否刊载法律法规禁止刊载的内容;是否存在编校质量、出版形式质量低下问题,是否在各级质量检查、审读、评价考核工作中被通报;是否有健全的采编管理内控制度,是否履行“三审三校”审稿制度,是否对所办新媒体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管理。

  3.报纸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出版;报纸变更许可事项是否依法履行审批程序;是否存在未备案休刊或休刊超过180天等问题;是否存在一号多版及出卖、出租、转让刊号、版面、报纸出版许可证等问题;是否存在社会效益低下问题;报纸刊载广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是否被有关部门通报、处罚。

  4.报纸采编人员是否符合新闻记者证核发与管理有关要求,是否存在新闻敲诈、虚假新闻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新闻采编人员使用微博、微信等公众账号是否依规进行统一管理;报纸出版单位负责人是否参加岗位培训;报纸出版单位驻地方机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三、组织实施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北京地区报纸年度核验工作。核验第一步,单位自查。各报纸出版单位对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撰写年度自检报告(内容包括报纸及所办新媒体主题宣传、出版质量、融合发展、经营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社会效益等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措施建议等)。第二步,网上填报。在中国记者网登录“2021年度报纸核验系统”填报相关表格(账号为报纸刊号,所有数字、字母、符号均为半角格式,无空格;统一初始密码为Nianjian1234*),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4月12日。第三步,网上审核。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对各报纸出版单位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审核,给出审定核验意见。第四步,现场核验。报纸出版单位网上填报信息审核通过,完成北京地区报纸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后,打印《2021年度报纸核验表》并加盖主管主办单位公章,接受现场核验(现场核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北京地区报刊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上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现场核验须提供的材料:截至2022年3月21日最新连续出版的30期样报,2021年度报纸核验表一式三份,自检报告一份,主编、副主编或社长、副社长其中一人的岗位培训证书复印件一份,报纸出版许可证副本。现场核验通过后,由核验工作人员在报纸出版许可证加盖年度核验印章完成2021年度核验。

  四、核验要求

  1.精心组织审核。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填报数据审核,确保数据完整、真实、规范,对填报数据不完整、不真实、不规范、相互矛盾以及填报旧数据的予以退回,多次填报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暂缓核验。

  2.突出核验重点。加大对时政类报纸及所办新媒体的核验力度,对照重点核验内容逐一核验,并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报纸审读、质量检查、谈话警示、案件查处等工作,加大报纸退出和资源整合力度。

  3.严格核验结论。要按照《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相关规定,对报纸适用通过核验、暂缓核验、不予通过核验、未参加核验四种结论之一,其中暂缓核验、不予通过核验、未参加核验的要说明原因及拟采取的处理措施。

  4.做好后续工作。要按照《关于规范报刊停办注销有关程序的通知》(新出厅发〔2012〕2号)精神,对暂缓核验、不予通过核验、不按规定参加核验、主管主办单位主动停办的报纸严格规范处理。

  (业务支持:010-55569350技术支持:010-65363380)  

  附件:1.2021年全国报纸年检服务系统常见操作问题解答

     2.2021年全国报纸年检服务操作指南(报纸出版单位)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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