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出发〔2025〕15号
北京地区期刊主管、主办、出版单位: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2024年度期刊核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时间
2024年度期刊核验时间为2025年7月3日至9月22日,现场核验时间另行通知。
二、核验流程
1.网上数据填报。北京地区所有期刊按照要求时间,通过“期刊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平台”(http://qknj.capub.cn/)进行数据填报,用户名为刊号(不加“CN”),密码为qknj00。2024年度期刊核验表相比上年有一定变化,请按照最新要求如实、准确填报。
2.期刊现场核验。重点抽检期刊网上数据填报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纸质版期刊核验表一式两份,经主管主办单位盖章(加盖公章和骑缝章),连同全年样刊、2024年度连续3期“三审三校”单(复印件加盖出版单位公章)、年度自查报告(加盖出版单位公章)、主编岗位培训证等材料前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具体时间、窗口另行通知)接受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检查。非重点抽检期刊通过网上数据审核后不用打印纸质材料,不进行样刊检查,可携带出版许可证副本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具体窗口另行通知)加盖年度核验章。期刊数量40家以上的,可由主管单位联系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传媒监管处约定时间统一核验。所有期刊均需先提交社会效益考核材料,才能通过年度核验。
三、核验重点
深入检查期刊尤其是重点抽检期刊的出版导向、出版质量、出版活动等方面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期刊出版情况。期刊是否按照批准的刊期正常出版,是否存在拖期出版、未经备案擅自休刊、长期无法正常出版等问题,是否存在“一号多刊”“一号多版”等问题。
2.内容质量情况。期刊及所办新媒体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建立完善的内容把关机制并严格执行;是否刊载或传播存在内容导向问题的文章和信息;是否存在刊载虚假失实报道、虚假广告问题;是否存在超越办刊宗旨刊发文章、违反学术伦理和出版规范、学术质量低下等问题。
3.出版质量情况。期刊及所办新媒体是否按照《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落实“三审三校”等各项制度,加强对采编、校对、印装各环节的把关;是否存在编校差错率高、出版形式不规范、印装质量差等问题。
4.出版经营活动情况。期刊及所办新媒体是否严格落实《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期刊经营合作活动的通知》等要求,严格规范出版经营活动;是否存在出卖、出租、转让刊号、版面问题;是否存在允许经营合作方介入期刊采编业务、经营合作方人员出任期刊负责人或在采编部门任职等问题;是否存在有偿新闻、新闻敲诈等问题。
5.主管主办单位履职情况。期刊主管主办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全面履行各项管理职责;是否存在主管主办单位与出版单位关系未理顺、管理职责不清、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是否存在对期刊日常出版情况不检查、不掌握,期刊负责人任免不符合程序要求等问题;是否存在对期刊经营合作活动管理缺失,特别是对期刊出卖、出租、转让刊号、版面失察失管、听之任之问题。
四、工作要求
1.各主管主办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期刊出版活动进行全面审核把关,重点检查期刊出版导向、出版质量和经营活动等情况,确保期刊出版符合法规政策要求。
2.各出版要加强出版内容、质量审核,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期刊内容契合时代价值导向,杜绝刊载虚假失实报道、虚假广告等问题。同时,规范出版形式,提高印装质量。
3.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年度核验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材料,保障核验流程高效推进。
(填报咨询电话:55569350 平台技术支持:010—58882652、022—22151969)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