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各印刷企业: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5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的相关要求,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北京市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在北京市注册并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即许可证编号中第7-10位的序号数字小于或等于“2024”的企业,均须参加本次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工作安排
(一)职责分工
年度报告工作由市新闻出版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审核、汇总分析全市印刷企业年度报告数据等,并按要求向国家新闻出版署报送相关情况。
各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企业申报、初审和收集纸质材料,汇总分析并向市新闻出版局报送本区印刷企业年度报告情况。
(二)程序安排
1.企业填报。2025年2月18日前,印刷企业登录“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印刷产业促进平台”(网址http://yinshua.bjxwcbj.gov.cn/),进入“印刷企业年度报告”模块,按要求如实填报所有信息。
2.各区初审。2025年2月25日前,各区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对“印刷企业年度报告”模块中企业基本情况、人员信息等相关内容,在线完成本区印刷企业年度报告的初审工作。
3.市级复审。2025年3月12日前,市新闻出版局在线完成全市印刷企业年度报告数据复核、信息核准等审核工作。年度报告信息准确无误的,打印并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纸质材料;年度报告数据错误或相关信息不准确的,市新闻出版局予以退回,企业需重新在线填报并经各区再次初审。
4、提交材料。2025年3月底前,通过在线审核的企业到指定的地点提交年度报告纸质材料,市新闻出版局核查后在《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度报告专用章”予以确认。需提交的年度报告材料要求及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1)《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
(2)《2025年北京市印刷企业年度报告表》及补充报表,请从“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印刷产业促进平台”下载并打印,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各区和市委宣传部印刷发行处各留存一份)。
(3)《安全生产承诺书》,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2025年印刷企业京津冀协同发展情况调查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和办公效率,本次年度报告现场确认环节,将继续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请各印刷企业安排专人,携带上述材料准时到指定地址(详见附件)办理年度报告手续。
(三)年度报告结果应用
1.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企业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1)正处于暂停营业限期整改、存在违法行为应予处罚或违法行为被查处后拒不改正的。
(2)在市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组织的印装质量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3)经催报仍不参加、失联、数据造假,以及因其他原因未按期完成2025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的。
2.停办相关业务。对逾期未参加或审核未通过且拒不改正年度报告信息的,2025年6月1日起将不再办理本次年度报告手续。
3.依法撤销许可。对不具备《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及其补充规定、《数字印刷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中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市新闻出版局将依法规按程序撤销《印刷经营许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年度报告核验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力抓手,引导印刷企业服务大局讲政治、守法经营讲规矩,及时掌握重点监管对象情况,着力提升监管精准度。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落细落实任务,周密安排部署,督促本区印刷企业按时间安排和标注要求,如实填报统计数据,做到不虚报、不漏报。
(二)认真总结分析
各区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通过年度报告认真总结分析本区印刷业发展趋势特点、面临的问题挑战,提出建议举措,既把握大势、坚定信心,又正视困难、保持清醒,结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及大气治理相关政策要求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推动北京印刷业高质量发展。
(三)按时报送材料
2025年3月20日前,请各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将本区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新闻出版局(电子版同步发邮件至faxing@bjxwcbj.gov.cn)。年度报告总结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市新闻出版局对各区报送的工作总结汇总后,及时向国家新闻出版署报送北京市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总结及相关数据汇总情况。
技术支持电话:17611220135、19920098041
数据填报咨询电话:66036436、66036875、66037300(工作日8:30-11:30,13:30-16:00)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