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出版社、印刷企业、复制企业,有关发行企业:
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0年“3·15”质检活动和中小学重点教材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新出发电〔2020〕3号)和《图书质量管理规定》,为提升出版产品质量,切实履行好出版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市新闻出版局决定开展2020年“3·15”质检活动,并对中小学重点教材(国家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印制发行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方针政策,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采取生产巡查、产品抽检和问题整改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把好生产过程、印刷产品和发行市场的质量关口,确保重点出版物和中小学教材的产品质量,以优化标准、提升质量为抓手,促进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20年4月启动,至10月结束。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生产巡查。以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读物,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等主题出版产品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读物作为重点,各企业针对生产薄弱环节开展自查。市新闻出版局组织出版产品质检机构及相关专家深入印制生产一线,排查潜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做好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督促指导企业提升出版产品质量,严把质量关。
(二)开展成品抽检。以2018年至2020年出版印制的主题出版产品及疫情防控读物(含光盘类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为抽检重点,对在京出版单位、印刷复制企业、发行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对“十三五”时期存在图书印制批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进行回头查。同时,对印有“绿色印刷”标识图书(以下简称绿标图书)进行环保质量抽检。抽检出版单位不少于15家,印刷企业不少于32家,图书市场不少于2家和所有光盘复制企业,对出版单位和印刷企业抽检每家不少于5种。
(三)开展教材抽查。对2020—2021学年秋季中小学1至9年级重点教材的印制发行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相关出版社应统筹安排中小学重点教材印制时间和印制周期,确保中小学重点教材保时、保质、保量完成印制,发行单位要主动做好无缝对接,确保完成“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的政治任务。抽查工作将覆盖全部重点教材的承印和发行企业,抽样产品覆盖全部品种。
(四)加强对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保障企业的检查。此项工作与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保障企业年度考评工作结合进行,将巡查、抽检和送检情况纳入评价体系。
(五)开展质量培训。对出版单位出版印制岗位人员进行技术技能、产品质量判定原则等培训,对发行岗位人员进行产品质量标准、收书检查技能培训;对印刷企业质量管理干部、专职质检员进行针对性质检工作技能培训。
(六)制定质量标准。着眼促进高质量发展,结合北京市印刷行业质量实际,突出具有先进性、可操作性和易推广性的特点,制定北京市出版物印刷产品质量标准。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开展“3·15”质检活动是保障消费者权益、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市新闻出版局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委托北京市印刷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组织培训、实施巡查和抽检等工作,委托具备能力的单位承担光盘类制品的检测。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应由专人负责本单位的“3·15”质检活动,积极参加质量培训,细化品控制度,严格质量管理,认真开展自查和送检,配合管理部门完成抽检。
(二)要统筹安排。要紧密结合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科学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做到一手抓防控、一手促生产,统筹开展质检活动和教材检查工作,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情况下,切实把“3·15”质检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抓实、抓细、抓落地。
(三)要严格规范。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各项巡查抽查工作要做到过程规范,结果准确,通报及时,奖罚公正。
附件:2020年北京市“3·15”质检活动和中小学重点教材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