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广发〔2018〕118号
北京市各出版物发行及相关单位:
今年的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已结束。根据年度核验工作计划,现启动针对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决定暂缓年度核验的单位和逾期未参加年度核验的单位的补验,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决定暂缓年度核验的单位需提供书面整改报告。
补验单位请于4月16日至4月27日在网上(http:xwgdj.beijing.gov.cn)提交年度核验表,审核通过后,于4月16日至4月27日携带核验单位需提交的材料到发证机关办理年度核验手续。具体填报流程、核验单位需提交的材料和联系电话、地址详见我局网站1月22日的《关于开展2018年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http:xwgdj.beijing.gov.cnzwxxtzgg201801t20180122_4014.html)。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