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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北京市2018年“3.15”质检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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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新广发〔2018〕92号

北京地区各有关出版单位、印刷复制企业、出版物发行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履行出版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责,提高北京市印刷复制产品质量,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3.15”质检活动的通知》(新广出发[2018]7号)有关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北京市2018年“3.15”质检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总局确定的活动主题,结合北京市工作实际,今年北京市“3.15”质检活动工作围绕“回头查、抓整改,补短板、促提升”展开,对重点问题责任单位进行再检查,进一步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落实,补齐质量管理工作短板,促进北京市场印刷复制质量管理工作整体提高。

二、组织机构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成立北京市2018年“3.15”质检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

张苏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

满向伟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印刷发行处副处长

张亦北京市印刷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印刷发行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委托北京市印刷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以下简称质检站)和指定的光盘专业技术检测机构具体实施产品抽检和技术检测工作。

三、抽查范围

对2017、2018两年出版图书的印制质量、光盘类电子音像制品的复制质量和印有“绿色印刷产品”标志的图书(以下简称“绿标图书”)的环保质量进行随机抽查检测。重点抽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等主题出版产品。

(一)抽检出版单位不低于20家;抽检印刷企业不低于10家;抽检出版物发行企业(市场)不低于2家。每家抽检图书不少于10个品种;抽检绿印图书总量不低于60个品种。

复制企业全覆盖,抽检光盘类电子音像制品每家不低于2个品种。

(二)对2016年、2017年存在图书印制批质量不合格的出版单位和印制企业(名单附后)进行“回头查”,问题出版单位及印制企业抽检全覆盖。

四、活动安排

(一)抽检安排

北京市2018年“3.15”质检活动自3月23日启动,11月底前完成抽样检测和整改提高工作,12月15日前市局向总局报送“3.15”质检活动情况报告。

(二)组织培训

我局将与质检站对北京地区出版单位、印刷企业质量负责人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三)结果处理

2018年“3.15”质检活动中的抽查检测结果将进行全市通报,对检测中认定为批质量不合格的,我局将督促整改,并协同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理或处罚。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3.15”质检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完善制度,严格落实奖惩,发生过批质量问题的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堵塞管理漏洞,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对于重点出版物的质量监督管理要提前介入、提前指导,防患质量问题于未然,确保上架产品质量全部合格;抽查检测工作要遵循科学公正的原则,保证质检结果的权威性,发现重大质量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督促责任单位分析原因完成整改。受检单位要密切配合抽检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对质检人员进行阻挠刁难。

质检部门要加强对出版单位和印刷企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帮助出现质量问题的单位查找问题原因,完善相关工艺流程,进行整改提升,有效预防质量问题再次发生。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3月16日

附件:

1、总局通报20162017两年图书印制批质量不合格责任单位名单.doc

2、北京市2018“3.15”质检活动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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