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出发〔2020〕4号
北京市各区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出版物发行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为减少人员聚集,倡导网上办公,我局决定对《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0年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京新出发〔2020〕2号)的相关安排做出如下调整。
一、将原定网上填报时间2020年1月15日至3月13日延续至4月17日,取消原定的现场审核阶段。
二、年度核验工作完成后,我局将在官方网站统一公布通过“2020年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单位名单。
本次未予调整的事项仍按原(京新出发〔2020〕2号)通知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020年3月2日